代理销售预付卡,如何缴纳增值税?
发布时间:2025-11-17
来源:
江西省税务局
淘宝网店(为小规模纳税人)代理销售预付卡,应当如何缴纳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十六条 增值税征收率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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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
(六)现代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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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商务辅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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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经纪代理服务,是指各类经纪、中介、代理服务。包括金融代理、知识产权代理、货物运输代理、代理报关、法律代理、房地产中介、职业中介、婚姻中介、代理记账、拍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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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一、营改增试点期间,试点纳税人[指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有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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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销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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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经纪代理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向委托方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规定:“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江西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