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的常见问题
发布时间:2020-08-27 
来源:  本站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交往中书立、领受、使用的应税凭证征收的一个税种,印花税的税额确实相对较小,但却是与绝大部分经济行为“相依相随”而存在的一个重要税种,我们梳理一些常见但是容易被忽略的应当缴纳印花税的情形:

1、不是只针对“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还有其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正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应纳税凭证有:

——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产权转移书据;

——营业账簿;

——权利、许可证照;

——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合同,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合同法规订立的合同。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是指具有合同效力的协议、契约、合约、单据、确认书及其他各种名称的凭证。

2、只对纸质的应税凭证缴纳印花税?

随着经济形势发展变化的需要,现在越来越多人采用电子合同、电子凭证等,对纳税人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应税凭证按规定征收印花税。

3、印花税不只是一方需要缴纳

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另有规定单边征收的除外)

举例,a公司是一般纳税人,今年和小规模纳税人b公司签订了一份写字楼转让合同并各执一份,假设计税价格1000万,则按照产权转移书据万分之五的税率缴纳印花税,税额为5000元,则双方分别缴纳印花税:a公司缴纳5000元、b公司缴纳2500元。

201911日至202112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减按50%征收。

4、副本也有可能要缴纳印花税

对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免税。主要是凭证的正本已按规定缴纳了印花税,其副本或者抄本对外不发生权利义务关系,只是留备存查。

但是,以副本或者抄本视同正本使用的,则需要缴纳印花税。

5、有些合同在签订时无法确定计税金额,如何缴纳?

比如技术转让合同中的转让收入,是按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收取或是按实现利润分成的;财产租赁合同,只是规定了月(天)租金标准而却无租赁期限的。对这类合同,可在签订时先按定额五元贴花,以后结算时再按实际金额计税,补缴印花税。